简介
我这朋友最近迷了一本仙侠文,叫《都市之仙魔回归》,写得真他娘带劲。主角就是个凡人,突然被个老太太拉去修仙,还跟条蛇精拜了把子。现代都市里全是妖魔鬼怪,他天天扛着把剑到处砍,半夜还得去酒吧扯淡。
第一章 重生之巅
我了个去,这哥们儿最近天天念叨他那本《都市之仙魔回归》,听得我耳朵都快起茧子了。主角叫啥来着?哦对,林风。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都市青年,因为捡到个破旧玉佩,半夜被个老家伙拉去深山老林,稀里糊涂就开始修仙。更逗的是,拜了个蛇精当师父,还是结拜的那种。这配置,放哪个小说里都够劲爆,搁他这儿还特自然。
那天哥们儿又跟我吹,说什么现代都市里妖魔鬼怪横行,林风天天扛着把破剑砍大街,晚上还去酒吧装逼扯淡。我就问他:“我说老王,这主角神经没毛病吧?白天砍妖,晚上喝酒,这都能搞定?”他眼睛瞪得溜圆:“你不懂,这叫融入生活,这是都市修仙的最高境界!”
我懒得跟他争,反手就是一个“切”字。行吧,都市修仙,妖魔横行,主角手握开挂神器——破剑和蛇精师父。听起来挺带劲,比那些动不动就修炼俩月就飞升的强多了。至少这主角接地气啊,吃喝玩乐样样不落,还特会撩妹,这都市感做得是真足。
哥们儿见我认同,更来劲儿了,把手机递给我:“给你看个好段儿。”我随手接过去,划拉两眼差点笑出声。原文写着:“林风晃悠到酒吧门口,看着那闪烁的霓虹灯和门口蹦迪的瘦猴,嘴角那叫一个嘲讽,内心OS:‘一群蝼蚁,也敢在我林大仙面前装逼?’”
我拍了拍他肩膀:“你这哥们儿是真欠揍,都跟自己玩内心戏了。”哥们儿白了我一眼:“那是,主角必须带逼格啊。后面还有更逗的,他说今天心情好,就不动手清理这些小妖,让他们自生自灭,顺便帮酒吧老板抓几个小偷,就能当酒钱。”
我“啧”了一声,摇摇头:“你这主角是打算把都市里的妖都当外卖送啊?”哥们儿嘿嘿一笑:“这叫恩威并施,修仙不忘行善。你看,这才是都市修仙的最高境界,既要点菜,又要点单。”
我放下手机,看着窗外霓虹闪烁的城市,心里琢磨着。哥们儿的小说写得是真带感,虽然主角光鲜亮丽,好像啥都能搞定,但仔细想想,也挺累的。白天当个都市侠客,晚上还得当个酒保,这生活,绝对比咱们这搬砖强不了多少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