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介
推荐《游戏狩猎人》,最近玩得最上头的一本。主角就是个普通屌丝,意外能进游戏里打怪薅羊毛,还能把游戏里东西带到现实。本来只想赚点生活费,结果慢慢发现这游戏水深得很,各种神秘组织、危险人物轮番登场。
第三章 第一滴血
林风烦躁地抓了抓头发,桌面上的泡面桶冒着热气,咕噜咕噜地响。他瞥了一眼墙上的挂钟,下午三点,女朋友又没发消息了,估计又是因为打游戏。唉,男人啊,有时候就是这么惨,想搞事业没时间,想陪女人又没心情。
他随手关了编译器,点开电脑桌面上一个不起眼的文件夹。那里面放着一个 billing 地址。不是什么正经网址,叮咚一声,弹出一个登录页面,黑底白字,像极了他前两天熬夜看的那个游戏招募帖。
“卧槽,还真有这事儿?”林风自己都觉得有点扯。他输入那个地址,进去了。页面白茫茫一片,什么都没有。他试了试各种快捷键,还是白茫茫。他刚想骂娘,突然发现鼠标移动到屏幕角落时,白茫茫的部分像水波一样荡漾开,露出了一个按钮。
“开始?”他迟疑了一下,鼠标指针移过去,点了一下。屏幕猛地一黑,又猛地一亮。一个模糊的画面出现,然后逐渐清晰。他穿着一件破破烂烂的麻布衣服,站在一片荒草丛中。远处,几只眼睛瞪得溜圆的野鸡,正歪着脑袋看着他,像是在说“喂喂,傻逼,过来啊”。
林风差点笑出声来。这不就是他昨天幻想过无数次的场景吗?游戏里打怪,还能把东西带出来。那个招募帖上写的是,只要在游戏里坚持七天,每天都能薅到至少十块钱的素材。对他这种连房租都快交不上的穷逼来说,简直是天降福音。
他深吸一口气,走进了野鸡群。野鸡受惊般尖叫一声,四散奔逃。林风立刻追上去,捡起地上掉落的一把干草,朝着离得最近的一只野鸡扔过去。野鸡一愣,转过头,浑浊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凶光。它扑腾几下翅膀,也冲了过来。
林风吓了一跳,往后一躲。草丛里突然窜出几个穿着皮夹克的男人,举着砍刀和猎枪,把野鸡团团围住。他们对着林风指指点点,好像在看什么笑话。
“小子,新来的?”一个獐头鼠目的男人上前一步,眼睛眯成一条缝,“这里可不是你撒野的地方。”
林风握紧了拳头,手心全是汗。他知道自己惹不起,但丢这个脸,他咽不下。他梗着脖子,嘴硬道:“我……”话还没说完,一只野鸡突然从旁边一头撞进来,撞翻了那个男人的脚。








